部门简介

纪委办公室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校纪委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稿,督促检查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重要决定与规章制度情况;

3.负责加强内设机构管理,组织开展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做好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洁教育,定期分析学校政治生态;

5.负责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督对象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

6.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立案审查的违纪案件,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7.受理党员、监督对象对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8.协助开展校内巡察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管理室职责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规章制度等文字工作;

2.负责文件材料收发、登记、传阅、保密等工作;

3.负责有关会议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政治监督谈话、廉政谈话、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

5.负责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负责部门网站建设、管理和宣传工作;

7.负责部门印章、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8.负责对内对外协调联络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督室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党员、监督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负责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指定管辖;

3.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职不力、失责失职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4.负责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5.负责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6.负责监督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落实监督责任;

7.负责审查调查安全和审查调查案卷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与研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案管审理室职责

1.负责信访举报受理、登记、流转、督办,提出处置建议;

2.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

3.负责案件审理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4.负责承办党员、党组织对学校各级党组织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督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5.负责办理或跟踪监督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执行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6.负责案件审理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信访、案件管理等系统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8.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和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