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皖青联[2007]11、1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微信提现的老虎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推动“争先创优”活动蓬勃开展,树立广大青年学生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修德正已,全面发展,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今年,我院继续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的范围是: 2007年7月前的在校生(含中专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过院级一等以上奖学金;
6、曾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7、无恶意欠费现象。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
1、担任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过院级奖学金;
3、曾获得过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4、无恶意欠费现象;
5、同等条件下,院级以上学生干部优先。
“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是: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学生无违纪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生无补考或补考率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保持良好的宿舍、教室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在2006年度组织过2次以上的班级义务劳动;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曾获得过院级先进班级;
8、班级学生缴费率高,无恶意欠费现象。
推荐候选名额分配如下:
1、三好学生:每系(部)报2-3名。
2、优秀学生干部:每系(部)报1-2名。
3、先进班集体:每系(部)报1个。
三、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省教育厅、团省委颁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先进班集体”奖状,学院将另行奖励。
四、评选要求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系(部)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推荐出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分别在系(部)内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被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学生或班级,要认真填写《安徽省三好学生、安徽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安徽省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各系部于2006年3月22日将有关材料送院团委。由院团委会同学生处评审出13名“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3个“先进班集体”,在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并经院领导批准后,上报团省委和省教育厅。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是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不徇私舞弊;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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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皖青联[2007]11、1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微信提现的老虎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推动“争先创优”活动蓬勃开展,树立广大青年学生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修德正已,全面发展,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今年,我院继续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的范围是: 2007年7月前的在校生(含中专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过院级一等以上奖学金;
6、曾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7、无恶意欠费现象。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
1、担任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过院级奖学金;
3、曾获得过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4、无恶意欠费现象;
5、同等条件下,院级以上学生干部优先。
“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是: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学生无违纪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生无补考或补考率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保持良好的宿舍、教室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在2006年度组织过2次以上的班级义务劳动;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曾获得过院级先进班级;
8、班级学生缴费率高,无恶意欠费现象。
推荐候选名额分配如下:
1、三好学生:每系(部)报2-3名。
2、优秀学生干部:每系(部)报1-2名。
3、先进班集体:每系(部)报1个。
三、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省教育厅、团省委颁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先进班集体”奖状,学院将另行奖励。
四、评选要求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系(部)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推荐出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分别在系(部)内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被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学生或班级,要认真填写《安徽省三好学生、安徽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安徽省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各系部于2006年3月22日将有关材料送院团委。由院团委会同学生处评审出13名“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3个“先进班集体”,在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并经院领导批准后,上报团省委和省教育厅。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是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不徇私舞弊;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20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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