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0
各二级学院:为深入了解学生返校后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咨询与辅导,做到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排查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5日二、排查范围:全体学生(不含2023级新生)三、重点排查对象1.二级学院持续进行重点关注的心理问题学生。2.因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休学申请2023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3.有精神疾病诊断史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等疾病的学生。4.本人或家庭成员、亲友中有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史的学生,或家族成员有精神病史的学生。5.遭遇创伤性事件(亲友死亡、父母离异、父母失业、家庭暴力、校园霸凌、性侵犯、失恋等)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6.思维、情绪或行为明显异常的学生,如心情持续亢奋或低落,高度焦虑、恐惧、易激惹,有强烈的自卑感、罪恶感或不安全感,有睡眠障碍,进食障碍,思维紊乱,出现幻觉、妄想。7.学业或就业遇到困难的学生,如学业预警学生、无法正常毕业学生、考试焦虑学生、就业受挫学生。8.有社交焦虑,长期缺乏或丧失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