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期刊编辑出版的质量和工作效率,使编辑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期刊编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为出版精品期刊,需严格遵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国高等学院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国高等学院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和《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等编排规范的要求。
二、文稿编审严格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文稿发排前由责任编辑组织汇编,副主编、主编进行逐层全面审
查,从而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齐:1.原稿正文和附件要齐全。就一篇文章来说,正文包括中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等;附件包括插图、图表、注释、参考文献、说明等。就整体期刊来说,包括封面、封二、封三、封底、扉页、插图、目次、版权页等,都要一次发齐。2.正文和附件统一编页,不得有重码和空码。全页删除和整页增补时,都要重新编排页码。3.稿件成版后,将一、二、三、四校样收齐,保存一段时期以备后查。
清:稿件需打印清楚,字体规范,图表图片清晰。
定:1.稿件中的重要问题(包括政治内容、科技内容、文字图序、表序等)要审查无误,一经定稿发排后
做大的改动。2.稿件发排后,未经主编或副主编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改稿或改动校样,除发现稿件有严重错误或特殊情况外,不得抽换文稿或进行较大修改,个别必须改动的要在校样的当行、当段做机动处理,尽量避免出现串行、串版现象;造成串版的改动或零星改动过多的,必须经副主编批准。3.文稿发排后,未经著作权人书面允许,任何人无权更改作者署名。4.每期印刷前,由责任编辑对终校样进行通读,纠正错误后,再由主编审阅签字付印。
三、文稿编辑程序
为了保证稿件的学术质量和编辑水平,稿件在编辑过程中需遵循以下程序:
1.来稿首先由专人编号登记、向作者发出收稿回执,由编辑部主任按稿件内容分配给文稿编辑初审,提出初审和稿件处理意见,填写审稿单,必要时送专家评审(学报稿件必须送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审阅),然后再由编辑部复审,最后经主编/副主编终审。对初审不予采用的稿件,经编辑部主任同意后方可退稿。审阅完毕的稿件,由文稿编辑将处理意见及时通知作者。
2.经审定后拟采用的稿件,实行三编制,即由文稿编辑通知作者交纳版面费,进行编辑加工,稿件修改后,再编辑加工,提出发排意见,交各期责任编辑再编辑加工并发排。
3.最终审毕录用的稿件,由各期责任编辑编排发排目录,经主编和副主编审阅后交付排版,组织校对、印刷,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出版、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