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已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当按学院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因病、参军入伍、创业等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学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经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我院2024级专科新生中,共有4人保留入学资格(见附件1),211人放弃入学资格(见附件2)。现对216名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工作程序对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予以标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3日
联系电话:0551-63411646
学生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