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文件精神,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日常监督,切实增强心理育人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建设情况;
2.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信息员设立及朋辈互助情况;
3.专兼职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情况;
4.重点关注学生“一生一档”及包保台账落实情况;
5.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及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6.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工作及成果。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23年6月12日—6月14日)。各二级学院对照检查表(见附件)全面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2.检查阶段(2023年6月15日—6月19日)。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学院进行检查并作现场反馈。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座谈、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确定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此项检查工作及现场汇报,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数据信息保密要求,确保检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各二级学院于6月14日前将《2023年春季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