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心理危机的高发期,为做到对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发现、尽早预防,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心理健康普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查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普查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2日
三、普查工具:大学生人格问卷(UPI)、抑郁自评量表(SDS)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科学对待、认真组织此次普查,在普查前通过班会等形式宣讲心理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消除学生疑虑,引导学生客观填写,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普查以班级为单位,遵循集体施测原则,要求学生独立作答,严禁替测。测评过程中不得随意中断,尽量排除外界干扰。普查结果严格保密,不作为任何评奖评优的依据,也不会影响升学考试、参军入伍等。学生在线测评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3.普查应做到在校学生全覆盖,班级辅导员应帮助暂未到校的学生,在返校后三天内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补测。如出现无法登陆系统、无法提交问卷、遗忘密码等情况,请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理。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3月15日向各二级学院反馈未参与普查学生名单,各二级学院核实后填写《未参与心理普查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于3月17日前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督促学生在3月20日前完成心理普查。
学生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