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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微信提现的老虎机印发《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编辑:admin浏览次数:926

      皖职院教〔2012〕58号

      院属各部门:
      为了促进我院科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术水平,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稳定科研队伍,根据学院的教科研工作方针,设立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科研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院级科研项目),并制定《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院科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术水平,增强科学技术工作适应经济建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形成在省内有竞争能力的科研领域,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稳定科研队伍,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投入,设立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科研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院级项目),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级项目的分类及经费资助办法。
              1.院级项目的分类。院级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教学研究项目等,每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数占立项项目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
              2.经费资助办法。自然科学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一般项目分别资助: 5000元、4000元和3500元;重点项目分别资助: 8000元、7000元和6500元;成果类型为专著的项目在原资助经费基础上增加2000元。
              第三条  院级项目择优资助产学研合作的应用研究,申请该类重点项目必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文本。被立项的院级以上纵向或横向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第四条  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每年立项一次,教学研究项目每两年立项一次。
              第五条  申请资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2.对国内外研究情况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
              3.具备一定的实验条件;
              4.经费预算合理;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6.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项目主要资助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第六条  申请院级项目,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申请书,由所在系部审查并提出实质性的意见。申请者申请的项目,一般不得超过一项,有主持在研院级项目的不得申报。
              第七条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院级项目,凡认真完成项目申报程序的项目申报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  项目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项目由系部审查通过后,汇总上报院科技处;
               2.科技处根据上一年度院级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和专业分布情况,结合本年度项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并组织评审;
               3.最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立项。
              第九条  通过学术委员会审定的申报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当年省教育厅对应类别的项目。
              第十条  院级项目的项目管理、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按《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执行。经费管理按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院级项目资助后获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需标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所获研究成果及派生技术的权益归学院所有,个人不得私自转让。
              第十二条  以上办法有未尽事宜,依当年申报通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皖职院〔2009〕96号)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