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新服务学生的有效方式,构建密切联系学生的工作网络,为学院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服务平台,切实增强学院党员为学生解难事、办实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立“党员爱心服务工作室”,为使“党员爱心服务工作室”长期发挥作用,规范运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相应工作制度。
一、爱心服务工作室设立标准
1、工作室内必须要有单独的空间以及必备的设施以供使用;
2、工作室必须要遵纪守法;
3、工作室必须要服从上级各部门的管理;
二、爱心服务工作室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建筑工程学院全院师生。
三、爱心服务工作室服务内容
1、对贫困学生的慰问帮扶和心理疏导活动;
2、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活动;
3、其他爱心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爱心驿站管理办法
1、真诚。热情诚恳地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耐心倾听,建立信任的咨访关系。
2、保密:严格按照保密原则进行。
3、尊重。尊重来访者的思想和意愿,接受来访者的情绪情感
4、避免双重关系。服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礼物,且不在咨询之外与来访者进行咨询性质的面谈。
工作室人员:
指导教师:教师党员
工作人员(党员学生):学生党员